只有在比赛进行中犯规,才可判罚直接或间接任意球,以及罚球点球。

 

1 . 直接任意球

如果裁判员认为,一名场上队员草率地、鲁莽地或使用过分力量对对方队员实施如下犯规,则判罚直接任意球:

  • 冲撞。
  • 跳向。
  • 踢或企图踢。
  • 推搡。
  • 打或企图打(包括用头顶撞)
  • 用脚或其他部位抢截。
  • 绊或企图绊。

 

如果是有身体接触的犯规,则判罚直接任意球。

 

  • 草率是指队员在争抢时没有预防措施,缺乏注意力或考虑。这种情况不必给予纪律处罚。
  • 鲁莽是指队员的行为没有顾及到可能对对方造成的危险或后果。这种情况下必须对队员予以警告。
  • 使用过分力量是指队员使用了超出自身所需要的力量,危及了对方的安全。这种情况必须将队员罚令出场。

 

如果场上队员实施如下犯规时,判罚直接任意球:

  • 手球犯规(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
  • 拉扯对方队员。
  • 在身体接触的情况下阻碍对方队员移动。
  • 对在比赛名单上的人员或比赛官员实施咬人或吐口水。
  • 向球、对方队员或比赛官员扔掷物品,或用手中的物品触及球。

 

以及规则第三章涉及的其他犯规行为。

 

手球

在判定手球犯规时,臂部的上端边界定义为与腋窝底部齐平。队员的手/臂部触球,并非每次都是犯规。

 

以下行为属于手球犯规: 

  • 故意用手/臂部触球,例如手/臂部向球移动。
  • 当手/臂部触球时,其位置使身体不自然地扩大。使身体不自然地扩大,是指队员的手/臂部的位置并非此情形下其身体动作形成的正当结果或合理位置。队员将手/臂部置于此位置,是冒了被球击中并被判罚犯规的风险。
  • 球进入对方球门: 

– 队员(包括守门员)的手/臂部触球后,球直接进入对方球门,即使是意外手球。

– 队员的手/臂部触球后(即使是意外手球),立即进球得分。

 

在本方罚球区外,守门员和所有其他场上队员在手球上具有同等限制。如果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以违规方式手球,将判罚间接任意球,不执行纪律处罚。但是,如果由守门员恢复比赛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违规二次触球(不论是否使用手/臂部),而且该违规行为阻止了一次有希望的进攻,或者破坏了对方的进球或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则必须对守门员实施相应的纪律处罚。

2 . 间接任意球

如果一名场上队员犯有如下行为时,则判罚间接任意球:

  • 以危险方式进行比赛。
  • 在没有身体接触的情况下阻碍对方行进。
  • 以语言表示不满,使用攻击性、侮辱性或辱骂性的语言和/或行为,或其他口头的违规行为。
  • 在守门员发球过程中,阻止守门员从手中发球、踢或准备踢球。
  • 犯有规则中没有提及的,又需裁判员停止比赛予以警告或罚令出场的任何其他犯规。

 

如果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犯有如下行为时,则判罚间接任意球:

  • 在发出球前,用手 / 臂部控制球超过6秒。
  • 在发出球后、其他场上队员触球前,用手 / 臂部触球:
  • 在下列情况之后用手 / 臂部触球,除非守门员已经清晰地将球踢出或试图将球踢出:

– 同队队员故意将球踢给守门员。

– 接同队队员直接掷来的界外球。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视为守门员用手控制球:

  • 球在双手之间,或手与任何表面(如地面、自己的身体)之间,以及用手或臂部的任何部分触球,除非球从守门员身上反弹出来,或守门员做出扑球。
  • 用伸展开的手持球。
  • 向地面拍球或向空中抛球。

 

守门员在用手控制球的情况下,对方不得与其争抢球。

 

以危险方式进行比赛

以危险方式进行比赛是指在尝试争球的过程中做出的任何动作,存在对对方(包括自己)造成伤害的危险,包括使附近的对方队员因为害怕受伤而不敢争抢球。

 

剪刀脚和倒钩动作如果不会对对方造成危险,则允许使用。

 

在没有身体接触的情况下阻碍对方行进

阻碍对方行进是指当球不在双方的合理争抢范围时,移动至对方的行进路线上以阻碍、阻挡、减缓或迫使对方改变行进方向。

 

所有队员有权在比赛场地内选择自己的位置。已处在对方行进路线上和移动至对方行进路线上是不同的概念。

 

如果球在一名队员的合理争抢范围内,且其没有用臂部或身体阻拦对方队员争球,则该名队员可以在对方队员和球之间选好位置护球。如果球在双方的合理争抢范围内,队员可用合理冲撞的方式与对方争抢球。

 

3 . 纪律措施

裁判员从进入比赛场地进行赛前检查开始,至比赛结束(包括点球决胜)离开比赛场地,均有权执行纪律措施。

 

如果上场队员或球队官员在开赛进入比赛场地前,犯有可被罚令出场的违规行为,裁判员有权阻止该队员或球队官员参加比赛(参见第三章第6条),裁判员将就任何其他不正当行为提交报告。

 

一名队员或球队官员,无论是在场内还是场外,犯有可被警告或罚令出场的违规行为,均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黄牌代表警告,红牌代表罚令出场。

 

只可对场上队员、替补队员、已替换下场的队员或球队官员出示红黄牌。

 

场上队员、替补队员和被替换下场的队员

因出示红黄牌而延迟恢复比赛

一旦裁判员决定对队员予以警告或罚令出场,在处罚程序执行完成前,不得恢复比赛,除非在裁判员执行纪律处罚程序之前,未违规球队快速发出任意球,并且出现清晰的进球得分机会。上述情况下,在接下来比赛停止时执行纪律处罚;如果违规行为属于破坏对方明显进球得分机会的情况,则执行警告;如果违规行为属于干扰或阻止了有希望的进攻,则不警告违规队员。

 

有利

如果裁判员在出现可警告或罚令出场的犯规时,没有停止比赛而掌握有利,则必须在随后比赛停止时执行该警告 / 罚令出场。但如果该违规行为属于破坏对方明显进球得分机会的情况,则以非体育行为警告相关队员;如果违规行为属于干扰或阻止了有希望的进攻,则不警告违规队员。

 

在出现严重犯规、暴力行为或可被第二次警告的犯规时,不应掌握有利,除非有明显的进球机会。裁判员必须在随后比赛停止时将相关队员罚令出场,但如果该队员触球或与对方队员争抢或干扰对方队员,裁判员则停止比赛,将该队员罚令出场,并以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除非该队员出现了更严重的违规。

 

如果防守队员在罚球区外就开始使用手臂等部位拉扯、阻止对方对员行动,并持续至罚球区内,裁判员必须判罚球点球。

 

可警告的犯规行为

场上队员犯有如下行为时,应被警告:

  • 延误比赛恢复。
  • 以语言或行动表示不满。
  • 未经裁判员许可进入、重新进入或故意离开比赛场地。
  • 当比赛以坠球、角球、任意球或掷界外球恢复时,未退出规定距离。
  • 持续违反规则(对“持续”的定义并没有明确次数和犯规类型)。
  • 非体育行为。
  • 进入裁判员回看分析区域。
  • 过分地做出要求回看分析(比划电视屏幕)的信号。

 

替补队员或已替换下场的队员犯有如下行为时,应被警告:

  • 延误比赛恢复。
  • 以语言或行动表示不满。
  • 未经裁判员许可进入、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 非体育行为。
  • 进入裁判员回看分析区域。
  • 过分地做出要求回看分析(比划电视屏幕)的信号。

 

如果出现两个独立、可警告的犯规行为(即使发生在相距很近的时间或距离内),应进行两次警告(黄牌),例如一名队员在需要裁判员允许才可进入比赛场地的情况下,未经允许进入场地,随后实施了一次鲁莽犯规或通过犯规 / 手球阻止了对方有希望的进攻等。

 

对非体育行为的警告

在一些情况下必须以非体育行为警告相关队员,例如:

  • 试图用假装受伤或假装被犯规(佯装)欺骗裁判员。
  • 在比赛进行中,未经裁判员许可与守门员互换位置(详见规则第三章)。
  • 以鲁莽的方式犯有可判直接任意球的犯规。
  • 通过手球的方式干扰或阻止有希望的进攻,除非手球犯规是非故意的且裁判员判罚球点球。
  • 通过非故意的手球犯规,破坏了对方的进球得分或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且裁判员判罚球点球。
  • 通过其他任何违规的方式干扰或阻止对方有希望的进攻,除非裁判员判罚了球点球而且犯规的意图是触球或争抢球。
  • 在意图触球或争抢球时违规,破坏对方明显进球得分机会,并被判罚球点球。
  • 用手球的方式试图得分(无论进球与否)或阻止进球未果。
  • 在比赛场地上制造未经许可的标记。
  • 在经许可离场的过程中触球。
  • 表现出对比赛缺乏尊重。
  • 故意施诡计用头、胸、膝盖等部位将球传给守门员以逃避规则相关处罚条款(包括在踢任意球或球门球时),无论守门员是否用手触球。如果该行为由守门员发起,则警告守门员。
  • 在比赛进行中或比赛恢复时,用语言干扰对方队员。

 

庆祝进球

队员可以在进球得分后进行庆祝,但庆祝活动不得过度。不鼓励在庆祝进球时表演自编舞蹈,这种庆祝不得过度浪费时间。

 

离开场地庆祝进球无需予以警告,但场上队员应尽快返场。

 

队员必须被警告的行为(无论进球有效与否):

  • 攀爬上周边的围栏,并 / 或以可能引发安全和 / 或安保问题的方式接近观众。
  • 做出挑衅、嘲讽或煽动性质的动作或表现。
  • 用面具或类似器物遮住头部或面部。
  • 脱去上衣或用上衣遮住头部。

 

延误比赛恢复

裁判员必须警告以下列方式延误比赛恢复的队员:

  • 看似要掷界外球,但突然将球交给同队队员掷球。
  • 在被替换下场时延误离场时间。
  • 过度地拖延比赛恢复。
  • 在裁判员停止比赛后,故意将球踢走或拿走,引发冲突。
  • 在错误的地点踢任意球以造成重踢。

 

罚令出场的犯规

场上队员、替补队员或已替换下场的队员犯有如下行为时,应被罚令出场:

  • 通过故意的手球犯规破坏对方球队进球或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
  • 在本方罚球区外,通过非故意的手球犯规,破坏了对方的进球得分或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
  • 通过可判罚任意球的犯规,破坏对方的进球或总体上朝犯规方球门方向移动的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本章下述“破坏进球或明显进球得分机会”中说明的相关情况除外)。
  • 严重犯规。
  • 咬人或向任何人吐口水。
  • 暴力行为。
  • 使用攻击性、侮辱性或辱骂性的语言和 / 或动作。
  • 在同一场比赛中得到第二次警告。
  • 进入视频操作室。

 

被罚令出场的场上队员、替补队员或已替换下场的队员,必须离开比赛场地周边区域及技术区域。

 

破坏进球或明显进球得分机会(DOGSO

Denying an Obvious Goal-Scoring Opportunity)

 

当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对对方犯规,破坏了对方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裁判员判罚球点球时,如果是在意图触球或争抢球时造成犯规,则警告犯规队员。除此以外的所有犯规(如拉扯、拉拽、推搡、没有触球的可能性等情况),必须将犯规队员罚令出场。

 

无论发生在何处,队员通过故意的手球犯规破坏对方进球或明显进球得分机会,应被罚令出场(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

 

通过非故意的手球犯规,破坏了对方的进球得分或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且裁判员判罚球点球时,犯规队员应被警告。

 

场上队员、已被罚令出场的队员、替补队员或已替换下场的队员,未经裁判员许可进入比赛场地内,干扰了比赛或对方队员,并破坏对方球队进球或明显进球得分机会的行为,应视为可被罚令出场的犯规。

 

必须考虑如下情况:

  • 犯规发生地点与球门间的距离。
  • 比赛发展的大致方向。
  • 控制球或得到控球权的可能性。
  • 防守队员的位置和人数。

 

严重犯规

危及到对方队员安全或使用过分力量或野蛮方式的抢截,必须视为严重犯规加以处罚。

 

任何队员在争抢球时用单腿或双腿从对方身前、侧向或后方,使用过分力量或危及对方安全的蹬踹对方队员,应视为严重犯规。

 

暴力行为

暴力行为是指队员的目的不是争抢球,而是对对方队员或同队队员、球队官员、比赛官员、观众或任何其他人,使用或企图使用过分力量或野蛮动作,无论是否与他人发生身体接触。

 

除此之外,队员的目的不是争抢球,而是故意用手或臂部击打对方队员,以及任何其他人的头或面部时,应视为暴力行为,除非他使用的力量非常轻微,足以忽略。

 

球队官员

如果无法准确辨别是技术区域哪名人员(替补队员、已替换下场的队员、已罚令出场的队员或球队官员)违规,则该违规行为及纪律处罚将由该队技术区域内最高职位的教练员承担。

 

劝诫

下列违规行为通常应进行劝诫,如果反复或过于明显地违规,则应警告或罚令出场:

  • 以有礼貎 / 非对抗的态度进入比赛场地。
  • 不配合比赛官员。例如无视助理裁判员或第四官员的指令 / 要求。
  • 轻微 / 较低程度地(以语言或行动)对裁判员的决定表示异议。
  • 偶尔离开技术区域,且无其他违规行为。

 

警告

应警告的违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

  • 清晰 / 持续地违反技术区域的限制。
  • 延误本方球队恢复比赛。
  • 故意进入对方技术区域(非对抗性)。
  • 以语言或行动表示异议,包括:

– 扔 / 踢饮料瓶或其他物品。

– 做出明显对比赛官员缺乏尊重的动作。例如讽刺性地鼓掌等。

  • 进入裁判员回看分析区域。
  • 过分 / 持续地做出出示红牌或黄牌的动作。
  • 过分地做出要求回看分析(比划电视屏幕)的信号。
  • 做出挑衅或煽动性的动作或行为。
  • 持续做出不可接受的行为。
  • 表现出对比赛缺乏尊重。

 

罚令出场

应罚令出场的违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

  • 延误对方球队恢复比赛。例如持球、将球踢走、妨碍队员的移动等。
  • 故意离开技术区域并且:

– 抗议或指责比赛官员。

– 表现出挑衅台嘲设的态度。

  • 以侵略性或对抗性的态度故意进入对方技术区域。
  • 故意向场内扔 / 踢物品。
  • 进入比赛场地并且:

– 与比赛官员进行对抗(包括在半场及全场比赛结束时)。

– 干扰比赛、对方队员或比赛官员。

  • 进入视频操作室。
  • 对对方场上队员、替补队员、球队官员、比赛官员、观众或任何其他人(例如球童、安保人员或竞赛官员等)实施肢体侵犯或侵略性行为(包括吐口水或咬人)。
  • 在一场比赛中受到第二次警告。
  • 使用攻击性、侮辱性或辱骂性的语言和 / 或行为。
  • 使用未经授权的电子或通信设备和 / 或在使用电子或通信设备时做出不当行为。
  • 暴力行为。

 

投掷物品(或比赛用球)的犯规

裁判员根据事件情况做出恰当的纪律处罚:

  • 鲁莽的——以非体育行为警告犯规队员。
  • 使用过分力量的——以暴力行为将犯规队员罚令出场。

 

4 . 犯规与不正当行为出现后的比赛恢复方式

如果比赛此前已经停止,则以之前的决定恢复比赛。

 

如果比赛进行中,场上队员在比赛场地内,以身体行为对如下人员实施犯规:

  • 对方场上队员——以间接或直接任意球、球点球恢复比赛。
  • 对同队队员、替补队员、已替换下场或已罚令出场的队员、球队官员或比赛官员——以直接任意球或罚球点球恢复比赛。

 

所有口头的违规行为,均判罚间接任意球。

 

如果一名场上队员,在比赛场地内或场地外,对场外因素实施犯规,裁判员停止了比赛,则以坠球恢复比赛,除非裁判员以队员未经允许离开比赛场地为由判罚间接任意球;间接任意球从边界线上该名队员离开场地的位置踢出。

 

如果比赛进行中:

  • 场上队员在比赛场地外对比赛官员或对方场上队员、替补队员、已替换下场或已罚令出场的队员、球队官员实施犯规,或
  • 替补队员、已替换下场或已罚令出场的队员、球队官员在比赛场地外对对方场上队员或比赛官员实施犯规或造成了干扰,则在边界线上距离犯规 / 干扰地点最近的一点以任意球恢复比赛。如果该(边界线上的)点位于犯规方罚球区内且该犯规可被判直接任意球,则判罚球点球。

 

如果一名场上队员在比赛场地外对同队队员、替补队员、已替换下场的队员或球队官员犯规,则在距离犯规发生地点最近的场地边界线上以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

 

如果队员使用手中的物品(例如球鞋、护腿板等)触球,则以直接任意球(或球点球)恢复比赛。

 

如果处于比赛场地内或比赛场地外的场上队员,向对方场上队员扔掷或踢(除比赛用球外的)物品,或向对方替补队员、已替换下场或已罚令出场的队员、球队官员、比赛官员或比赛用球扔掷或踢物品(包括比赛用球),则在相关人员或比赛用球被物品击中或可能被击中的地点以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如果该地点在比赛场地外,则在边界线上距离该点最近的一点以任意球恢复比赛;如果该(边界线上的)点位于犯规方罚球区内,则判罚球点球。

 

如果替补队员、已替换下场或已罚令出场的队员,以及暂时离场的场上队员或球队官员向比赛场地内扔掷或踢出物品,干扰了比赛、对方队员或比赛官员,则在该物品干扰比赛地点,或对方队员、比赛官员、比赛用球被击中或可能被击中的地点,以直接任意球(或罚球点球)恢复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