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规则注解

官方语言

国际足球理事会使用英文、法文、德文和西班牙文发布《足球竞赛规则》,如果不同语言文字出现任何歧义,则以英文版文字为准。

 

其他语言

翻译此规则的国家足球协会,可以通过联络下列邮箱获得2024 / 2025版竞赛规则的设计模板:info@theifab.com。

 

欢迎以此模板制作本国语言版本竞赛规则的国家足球协会,将规则副本(在封面上标明由国家足球协会翻译审定)发给国际足球理事会,用以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

 

计量单位

如果在公制单位和英制单位之间存在任何计量误差,一律以公制单位为准。

 

规则的执行

所有洲际联合会、国家、城市和乡村,都必须执行同样的竞赛规则。除国际足球理事会审定的可调整内容(见“规则调整”部分)外,不得修改或变更竞赛规则,除非获得国际足球理事会的许可。

 

在培训比赛官员或其他足球参与者时,应强调:

  • 裁判员应该依照足球运动“精神”来执行竞赛规则,以创造公平和安全的比赛。
  • 所有人必须尊重比赛官员及其判罚决定,牢记并且尊重裁判员也是人、也会犯错这一事实。

 

队员对于足球比赛的形象担负主要责任,球队队长在尊重规则和尊重裁判员判罚方面应扮演重要的角色。

 

提示

规则的主要变更部分在文中以黄色下划线的方式标出。文字描述性的调整用黑色下划线的方式标出。

一般性调整

竞赛规则的普适性意味着世界各地各个层面的足球比赛所执行的规则,本质上是相同的。除了营造更为“公平”和安全的比赛环境外,竞赛规则还应促进比赛参与程度和乐趣的提升。

 

从历史上看,国际足球理事会已经允许国家足球协会针对特定类别的比赛具有调整一些“组织性”规则条款的灵活性。无论如何,国际足球理事会坚信,如果能对本国的足球运动有利,国家协会现在应该对于比赛组织方面的规则拥有更多调整的选择。

 

从世界杯赛的冠亚军决赛赛场,到最小的村镇,全世界每一块足球场上进行的比赛,其比赛进行的方式和裁判执法的方式都应该相同。然而,各国可以根据其国内情况的需要,来决定诸如比赛时长、球队人数、对不当行为的处罚等有关条款。

 

所有国家协会(包括洲际联合会以及国际足联)可以在其负责的事中,对下列涉及比赛组织方面的竞赛规则进行全部或部分调整:

 

对于任何级别的比赛:

  • 青少年比赛的最大替换人数由国家协会、洲际联合会和国际足联决定,除此之外的其他比赛可允许最大替换人数为5人*。
  • 使用额外的脑震荡替换(永久性条款)(应用国际足球理事会规范)。

 

* 另见第三章中有关“顶级”赛事中进入加时赛后球队换人名额和替换程序次数的规定。    

 

对于青少年、年长人士、残障人士及草根足球:

  • 比赛场地的大小。
  • 比赛用球的大小、重量及制作材料。
  • 两门柱间的宽度及地面到球门横梁的高度。
  • 比赛两个半场(等时)的时长(以及加时赛两个等时半场的时长)。
  • 队员人数。
  • 使用返场替换。
  • 对部分/全部应警告(黄牌)的情况使用暂时罚离(受罚席)。
  • 队长必须佩戴袖标的具体要求。

 

此外,为使各国家协会进一步获得规则调整的灵活性,以利其国内足球发展,下列有关足球比赛“分类”的变更获得准许:

  • 国家协会、洲际联合会以及国际足联可以灵活决定青少年和年长人士的年龄限制。
  • 各国家协会自行决定哪些处于最低级别的赛事属于“草根”足球。

 

国际足球理事会试验

在某些情况下,规则变更意见需要接受测试或试验,以评估其可能对比赛产生的预期和意外影响。洲际足球协会、各国足球协会及竞赛组织者必须获得国际足球理事会的许,才能参加任何此类的试验。

 

在2024/2025年,国际足球理事会的试验将包括:

  • 在某些情况下,在裁判席附近设立“队长专用”区。
  • 出现冲突事件后采用官方冷静期。
  • 采取不同方法处理守门员持球时间过长。
  • 在VAR“回看放析”或长时间“杳看”后,由裁判员宣布并解释最终决定。

 

有关所有试验的详情及规范,请浏览www.theifab.com (试验部分)。

 

如有意申请参加任何试验,可透过以下方式联络国际足球理事会:trial@theifab.com。

 

规则调整的许可

国家协会可以在其各项赛事中使用不同的规则调整,而不必在所有赛事中执行完全相同的规则。但无论如何,未经国际足球理事会批准,不得对规则进行除上述以外的其他调整。

 

国际足球理事会邀请各国家协会提供关于其赛事规则调整的信息,包括在哪些级别的赛事中进行了哪些调整,特别是进行这些调整的理由。通过这些信息,国际足球理事会可提炼出与其他国家协会分享的内容,以协助其足球发展。

 

国际足球理事会乐于听取能够扩大足球运动的参与程度、提升吸引力,以及促进足球运动在世界范围发展的其他潜在规则调整建议。

暂时罚离指南(受罚席)

最后更新于2024年7月1日

简介

青少年、年长人士、残障人士及草根足球比赛中,可使用对全部或部分警告(黄牌)的情况实施暂时罚离(受罚席)规则。但必须经举办赛事的国家协会、洲际联合会以及国际足联许可。

 

在138届国际足球理事会年度大会上,已经批准“暂时罚离(受罚席)规则的修订版。与其他竞赛规则一样,该修订于2024年7月1日起生效,但也可能会提早实施。

 

规则内容的变更有下划线;编辑修改未加标注。

 

关于暂时罚离的参考如下:

 

第五章 裁判员(权力和职责)

纪律处罚

从开赛前进入比赛场地直至比赛结束,包括中场休息、加时赛和罚球点球决胜期间,裁判员都有权出示红黄牌,以及在竞赛规程允许下,将队员暂时罚离。

 

暂时罚离是指队员在被警告(黄牌)时,受到的即时性“停止参加”接下来一段时间比赛的处罚形式。其理念是通过“即时的处罚”来对犯规队员乃至其球队产生有效的和立即的正面影响。

 

国家协会、洲际联合会及国际足联应以下列指南为准,(通过发布竞赛规程)实施暂时罚进规则:

 

仅用于场上队员

  • 暂时罚离可适用于所有场上队员(包括守门员),但不适用于受到警告(黄牌)的替补队员或已替换下场的队员。

 

裁判员的示意信号

  • 裁判员通过出示黄牌,随后清晰地用双臂指向暂时罚离区(通常是该队员一方的技术区域)的方式示意执行暂时罚离。

 

暂时罚离时段

  • 所有暂时罚离的情形,罚离的时长相等。
  • 暂时罚离的时长应为比赛总时长的10%-15%(例如总时长90分钟的比赛,暂时罚离时长可以是10分钟;80分钟的比赛,暂时罚离时长可以是8分钟)。
  • 暂时罚离的计时,自罚离的队员离开比赛场地后、比赛恢复时开始。
  • 裁判员需将暂时罚离时段中所有应计入本半场比赛“补时”的时间“损失”(例如换人、受伤、庆祝进球等),补计入暂时罚进时长中。
  • 竞赛方必须规定由谁帮助裁判员为暂时罚离进行计时,可以委派代表,或由第四官员、中立的助理裁判员负责;不得已时,可使用球队官员。
  • 暂时罚离时段结束时,在紧接的下一个比赛暂停时,受罚队员需得到裁判员允许后从边线重新进入比赛场地,返场过程可以处于比赛进行中。
  • 由裁判员决定受罚队员何时可以返场。
  • 暂时罚离的队员,在罚离时段结束后才可被替换下场(如果该队已用完替换名额或替换次数,则不能替换)。
  • 如果暂时罚离在上半场比赛结束时(或下半场比赛结束,将进行加时赛比赛时)仍未执行完,则剩余的罚离时间从下半场比赛(或加时赛)开始时继续执行。
  • 如果暂时罚离时段在比赛结束时仍未执行完,则该受罚队员可以参加罚球点球决赛。

 

暂时罚离区

  • 暂时罚离的队员,除进行“热身活动”(热身活动的要求与其他替补队员相同)外,应始终留在技术区域(如果有)内,或者与其球队教练员/技术官员处于一处。

 

暂时罚离过程中的违规

  • 处于暂时罚离阶段的受罚队员,犯有需警告(黄牌)或罚令出场(红牌)的犯规,将不得再次参与本场比赛,也不能被替换。

 

进一步的纪律措施

  • 竞赛方/国家协会应决定是否需要向有关机构报告暂时罚离的情况,以及是否需要进一步的纪律措施,比如累计的暂时罚离是否需要参照警告(黄牌)的情况进行停赛处罚等。

 

暂时罚离体系

每个竞赛可以从下列暂时罚离体系中择一使用:

  • 体系A – 针对所有警告(黄牌)。
  • 体系B – 针对部分警告(黄牌)。

 

体系A – 针对所有警告(黄牌)执行暂时罚离

  • 所有受到警告(黄牌)的队员将被暂时罚离。
  • 在同一场比赛中受到第二次警告(黄牌)的队员:

– 执行第二次暂时罚离,并且不得再次参与本场比赛。

– 如果其球队的替换名额/或次数尚未用完,可以在第二次暂时罚离时段结束时,被替补队员替换(这是因为受罚队员所在的球队已经在两个暂时罚离阶段受到了少一人的“惩罚”)。

 

体系B – 针对部分而非全部的警告(黄牌)执行暂时罚离

  • 需事先将被执行暂时罚离的警告(黄牌)情况列出。
  • 此外的情况仍然执行警告(黄牌)。
  • 在同一场比赛中受到两次警告(黄牌)的队员将被罚令出场,即使其中一次是暂时罚离的警告。

 

* 一些竞赛方可能会发现,仅针对涉及“不当行为”的警告(黄牌)执行暂时罚离,是非常有价值的处理方式。例如如下行为:

  • 佯装。
  • 故意延误对方球队恢复比赛。
  • 用语言或动作表示不满。
  • 以推、拉拽、拉扯对方队员或故意手球等方式,阻止或干扰了对方一次有希望的进攻。
  • 踢罚球点球时,罚球队员使用不合法的假动作。 

返场替换指南

经2017年3月3日在伦敦召开的国际足球理事会第131次年度大会批准,足球竞赛规则允许国家协会、洲际联合会、国际足联或任何有关机构,可以在其主办的青少年、年长人士、残障人士,以及草根足球比赛中,使用返场替换规则。

 

关于返场替换的参考如下:

 

第三章 队员(替换人数)

 

返场替换

  • 返场替换仅允许在青少年、年长人士、残障人士,以及草根足球比赛中使用,前提是得到国家足球协会、洲际联合会或国际足联许可。

 

“返场替换”指的是一名已经参与了比赛的场上队员在被替换下场后(即已被替换下场的队员),在同一场比赛中再次替换其他队员上场比赛。

 

除被替换下场而后返场这一点外,竞赛规则第三章的其他规定均适用于返场替换,尤其是替换的程序,必须遵守规则第三章的规定。

额外的脑震荡替换(永久性条款)

自2024年7月1日起生效

 

[ 内容有待更新,不便之处,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