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指南-选位
1. 比赛进行中的选位
建议:
● 比赛应在裁判员及第二裁判员之间进行;
● 裁判员之间应采用对角线方式移动;
● 保持在边线外并且身体与边线平行,以便使比赛和另一裁判员均在视线范围内;
● 处于近端(有球区域)的裁判员应在另一名裁判员的视野之内,后者应集中注意力于控制(违规或犯规容易发生的)无球区域;
● 其中一名裁判员在不干扰比赛的情况下,应尽量靠近以便观察;
● 裁判员仅在需要获得更好观察位置时,才进入场地;
● 并不总是离球越近就看得清需要看到的。裁判员应注意:
■ 无球情况下,个别队员之间的攻击性对峙;
■ 在比赛发展方向的罚球区内可能发生的犯规;
■ 球被踢出后发生的犯规;
■ 比赛发展的下一个阶段。
建议一名裁判员与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平齐或在其后方,或当球较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更接近球门线时与球平齐或在其后方。
裁判员应始终面向场内。其中一名裁判员应控制有球区域,另一名裁判员控制无球区域。
一名裁判员应与守门员平齐,以观察其在发出球后是否再次触球或是否在罚球区外用手或臂触球,同时对守门员控制球进行计时。
在掷球门球时,一名裁判员也应采用同样的选位。当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时,开始4秒计时。如果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可以以延误比赛恢复对其进行警告。
一旦守门员发出球后,裁判员应选择合适的位置以便控制比赛。
当进球没有疑问时,裁判员和第二裁判员应进行眼神确认,计时台近端的裁判员应靠近计时员和第三裁判员,用规定的手势通知他们进球队员的号码。
当进球并不明确,比赛仍在继续时,距球门最近的裁判员应鸣哨引起另一裁判员的注意,然后计时台近端的裁判员应靠近计时员和第三裁判员,用规定的手势通知他们进球队员的号码。
当球队使用“超人”守门员时,第三裁判员应协助场上裁判员,在使用“超人”守门员球队的球门线观察进球/未进球情况。
最好的选位能使裁判员做出正确的判罚决定并且具有观察比赛和队员的最佳视角。所有关于选位的建议都是基于可能发生的情况,并应根据球队、队员和比赛情况的特定信息而进行调整。
以下图示为基本的选位方法。有些选位属建议性的,而另外一些则是强制性的。示意的“区域”旨在强调每个建议性的选位,实际上是使裁判员最可能优化其观察效率的区域。根据特定的情况,这个区域可能稍大、稍小或具有不同的形状。
1. 选位-开球
开球时,一名裁判员站在替换区同侧的边线,靠近开球队的一侧距中线1米处,监督开球按照规则既定程序进行。
另一名裁判员应位于对侧边线,与非开球队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平齐。
2. 选位-掷球门球
1. 一名裁判员应查看球是否在罚球区内。如果球不在罚球区内,当裁判员认为守门员已经准备好掷球门球或由于战术原因拖延捡球时,可以开始4秒计时;
2. 一旦球在罚球区内,一名裁判员应站在与守门员平齐的位置,观察守门员是否已准备好发球以及对方队员是否在罚球区外。然后,裁判员示意开始4秒计时,除非根据上一款4秒计时已经开始;
3. 最后,监督掷球门球的裁判员应选择一个合适的位置控制比赛,这在任何情况下都是首先要做到的。
3. 选位-角球(1)
踢角球时,近端裁判员位于距踢角球一侧的角球弧大约5米的边线上,从这个位置上他应查看球摆放在角球弧内以及防守队员退出5米。另一名裁判员位于同侧球门线与对侧边线的交界处,从此位置上观察球和队员的行为。
4. 选位-角球(2)
5. 选位-任意球(1)
踢任意球时,近端裁判员应位于与任意球地点平齐的位置上,查看球的正确摆放以及球被踢出时队员提前进入的情况。另一名裁判员位于与倒数第二名守方队员或球门线平齐的位置上,这在任何情况下都是首先要做到的。
两名裁判员都应时刻准备跟踪球的运行轨迹,在没有与球门线平齐而一直接任意球又朝着球门方向踢出的情况下,要沿着边线向角球区的方向跑动。
6. 选位-任意球(2)
7. 选位-任意球(3)
8. 选位-任意球(4)
一名裁判员位于与罚球点平齐大约5米处,查看球的正确摆放、确认主罚队员,以及观察球被踢出时队员提前进入的情况。在确认所有队员位置正确后,给出罚球信号,在必要的情况下,另一名裁判员可进行协助。另一裁判员位于球门线与罚球区线的交界处,查看球是否进门。如果守方守门员在球踢出前没有遵守第十四章的规定且球没有进门,裁判员应鸣哨判罚重踢球点球。
一名裁判员平齐于罚球区内的标记,根据第一章规定,该标记示意守门员应遵守的距10米点至少5米的距离。这名裁判员确认主罚队员以及观察球被踢出时队员提前进入的情况。在确认所有队员位置正确后,给出罚球信号,在必要的情况下,另一名裁判员可进行协助。另一裁判员位于球门线与罚球区线的交界处,查看球是否进门。如果守方守门员在球踢出前没有遵守第十三章的规定且球没有进门,裁判员应鸣哨判罚重踢第6次累计犯规起的直接任意球。
一名裁判员处于与球平齐的位置,查看球的正确摆放、确认主罚队员以及观察球被踢出时队员提前进入的情况。在确认所有队员位置正确后,给出罚球信号,在必要的情况下,另一名裁判员可进行协助。另一裁判员位于球门线与罚球区线的交界处,查看球是否进门。如果守方守门员在球踢出前没有遵守第十三章的规定且球没有进门,裁判员应鸣哨判罚重踢第6次累计犯规起的直接任意球。
13. 选位-踢界外球(1)
14. 选位-踢界外球(2)
15. 选位-踢界外球(3)
16. 选位-踢界外球(4)
17. 选位-踢界外球(5)
攻方踢靠近角球弧的界外球时,近端裁判员位于与界外球踢出地点相距大约5米处。从此位置上查看界外球踢出符合程序要求以及防守队员距边线5米。另一名裁判员位于同侧球门线与对侧边线的交界处,从此位置上观察球和队员的行为。
18A. 选位-罚球点球决定一场比赛或主客场比赛胜负(无候补助理裁判员)
裁判员位于距球门约2米的球门线上。他的职责主要是查看球是否越过球门线以及守门员是否遵守第十四章的要求。
当球清晰的越过球门线时,裁判员应与第二裁判员进行眼神交流以确认无违规情况发生。
第二裁判员位于与罚球点平齐距其大约3米的位置上,查看球和罚球方守门员的位置是否正确。第二裁判员鸣哨示意罚球。
第三裁判员位于中圈内,管理双方其余具有罚球资格的队员。
计时员位于计时台,确保不参加罚球的队员和球队官员行为适当。
所有比赛官员需记录球点球执行情况以及相应罚球队员的号码。
18B. 选位-罚球点球决定一场比赛或主客场比赛胜负(有候补助理裁判员)
如果委派了候补助理裁判员,则比赛官员的选位如下:
裁判员位于距球门约2米的球门线上。其职责主要是查看球是否越过球门线以及守门员是否遵守第十四章的要求。
当球清晰的越过球门线,则裁判员应与第二裁判员进行眼神交流以确认无违规情况发生。
第二裁判员位于与罚球点平齐距其大约3米的位置上,查看球和罚球方守门员的位置正确。第二裁判员鸣哨示意罚球。
第三裁判员位于裁判员对侧的距球门大约2米的球门线上。其主要职责是查看球是否越过球门线并在需要时协助裁判员。
候补助理裁判员位于中圈内,管理双方其余具有罚球资格的队员。计时员位于计时台:
● 确保不参加罚球的队员和球队官员行为适当;
● 重置计分器为0-0,并在计分器上记录罚球点球结果。
所有比赛官员需记录罚球点球执行情况以及相应罚球队员的号码。
19. 选位-场上裁判员交换位置
如果裁判员认为对比赛有益,他们可以互换位置。然而,裁判员应遵循如下要求:
● 不得在比赛进行中交换位置;
● 原则上,仅在替补席一侧裁判员出示红黄牌或做出可能导致一方或双方球队批评或异议的判罚时交换位置;
● 一般出示红黄牌的裁判员决定是否交换位置;
● 交换位置后,替补席一侧的裁判员应鸣哨恢复比赛;
● 在比赛情况允许时,裁判员可以换回原位;
示例
(1)替补席一侧裁判员鸣哨判罚犯规。
(2)鸣哨的裁判员前往犯规地点出示红黄牌。
(3)另一名裁判员前往犯规地点,协助控制比赛(队员和球)。
(4)出示红黄牌的裁判员前往计时台,将犯规队员的号码通知其他比赛官员。应在距离计时台大约5米的中线处给出手势。
(5)交换位置后,裁判员恢复比赛,由替补席一侧的裁判员鸣哨恢复比赛。
20. 选位-第三裁判员(或候补助理裁判员)在一方或双方使用“超人”守门员时
当一支球队使用“超人”守门员时,第三裁判员(或候补助理裁判员)在该队进攻时监控其球门线。如果球进入该队球门,第三裁判员(或候补助理裁判员)用特定的手势通知其他裁判员。
如果双方球队使用“超人”守门员,且第三裁判员和候补助理裁判员均在场,则第三裁判员监控一方的球门线,候补助理裁判员监控另一方的球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