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 比赛开始与恢复
开球用于一场比赛各半场、加时赛各半场的开始和进球后的恢复比赛。任意球(直接或间接)、罚球点球、踢界外球、掷球门球和角球是其他恢复比赛的方式。
当裁判员停止比赛,而规则未明确以上述任何一种方式恢复比赛时,以坠球恢复比赛。
如果违规发生在比赛停止时,则不改变恢复比赛的方式。
1 开球程序
● 掷硬币猜中的一队决定上半场进攻方向或者由本方开球;
● 根据上述选择结果,另一队开球,或者决定上半场进攻方向;
● 选择上半场进攻方向的一队,在下半场开球开始比赛;
● 下半场,双方球队交换半场和进攻方向;
● 在中场休息时,双方球队交换替补席,以确保替补席位于比赛场地的防守一侧;
● 当一队进球后,由另一队开球;
● 除开球队员外,所有场上队员应处在本方半场内;
● 开球队的对方队员应距球至少3米直至比赛开始;
● 球应放定在中点上;
● 替补席一侧的裁判员鸣哨示意开球;
● 当球被踢且明显移动时,比赛即为开始;
● 开球可直接踢入对方球门得分;如果直接踢入本方球门,则由对方踢角球。
● 如果开球队员在其他场上队员触及球前再次触球,则判罚间接任意球,如果是手球犯规,则判罚直接任意球。
对于其他任何违反开球程序的情况,应重新开球。
2 坠球程序
● 比赛停止时如有下列情况,则坠球给在本方罚球区内的守方守门员:
● 球位于罚球区内,或
● 最后一次触球地点位于罚球区内。
● 其他所有情况,一名裁判员将坠球给最后触球一队的队员,坠球地点在球最后触及队员、场外因素或比赛官员的位置;
● 其他所有(双方)队员应距球至少2米,直至比赛恢复;
● 当球触及地面,比赛即为恢复。
● 出现如下情况时,需重新坠球:
● 球在触及地面前被队员触及;
● 球在触及地面后,未经队员触及而离开比赛场地。
● 如果坠球后,球未经至少两名场上队员触及而进入球门:
● 若球进入对方球门,则以掷球门球恢复比赛;
● 若球进入得到坠球队员本方的球门,则以角球恢复比赛。
然而,如果坠球未经至少两名队员触及,因得到坠球一方的不可抗力(比如天气条件或不正确坠球)致使坠球进入任何一方球门,则应重新坠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