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竞赛规则24/25

Laws of the Game 24/25

声明


本版只供惠州市惠城区足球协会内部学习使用。任何人未经惠城足协准许,不得翻印及传阅。


任何人使用本版出现任何损失,由使用者自行负责。本会不承担任何因使用本版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本版翻译自英文原版,中文部份非中国足协版本使用的专用词。所有国内进行的比赛,应参照中国足协审核的正式版本。


惠州市惠城区足球协会
2022年9月

规则理念与精神

 

足球是世界第一运动,各国人民都乐享其中。从国际足联世界杯决赛,到偏僻乡村中的一场儿童比赛,都要遵循同一本《足球竞赛规则》。这一原则是足球运动的重要价值,必须予以保障和坚决执行,以促进世界各地足球的共同发展。

 

足球必须拥有一个使比赛公平公正的竞赛规则。“美丽足球”的魅力的关键在于公平,这也是球比赛“精神”的决定性特点。运动员在比赛中尊重对手、尊重比赛官员、尊重规则,不需要裁判员过多介入,一场精彩的比赛便由此而生。

与大多数其他团队体育项目相比,足球规则相对简单,但比赛中的许多情况需要进行主观判定,而裁判员也是人,一些判罚决定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错误,或导致争议和讨论。对部分人士而言,这些讨论也是比赛的乐趣和魅力的一部分,但无论判罚决定正确与否,“足球比赛精神”要求永远尊重裁判员的判罚决定。所有相关授权人员,尤其是教练员与球队队长,在比赛中肩负着尊重比赛官员及其判罚决定的明确责任。

规则不可能涵盖所有的情形,所以当出现规则中未直接明确规定的情况时,国际足球理事会希望裁判员依照竞赛规则和足球比赛的“精神”做出判罚决定——这通常涉及一个问题,即“足球运动所要求/期望的是什么?”。

规则还必须要有助于队员的安全和权益。在有需要出现时,国际足球理事会有责任快速地回应及适当地通过竞赛规则来支持比赛的参与者。例如,为应对新冠疫情的影响,规则第三章已经引入了允许竞赛方将最替换人次数从3人提升为5人的修订内容,成为2022/2023竞赛规则的一部分。关于“脑震荡替换”规则的测试也将继续进行,这项规则可以使队员发生脑震荡或疑似脑震荡情况时,权益得到优先保障,同时又不令其球队遭受人数上的损失。

 

虽然比赛中难免发生意外,但规则致力于尽可能让比赛安全进行,并在队员权益和比赛公平性之间力求平衡。这就需要裁判员运动规则,对比赛中具有侵害性和危险性的队员采取强而有力的措施。规则中的纪律术语已经体现了对这些行为的不接受,如“鲁莽抢截”“危及对方安全”及“使用过分力量”等。

 

 

规则变更的管理

 

足球必须保持对队员、比赛官员、教练员,以及观众、球迷、管理者等的吸引力和乐趣,无论其年龄、性别、种族、宗教、文化、民族、性取向如何,包括伤残人士等。

 

若规则需要调整与变更,国际足球理事会涉及决策程序的分支机构必须确保这些调整与变更有利于足球比赛。这意味着有时潜在的规则调整需要进行测试检验。

 

每次规则修订都是着眼于比赛的公平、诚信、尊重、安全、参与者及观众的体验,以及在适当的情况下,运用科技手段改进比赛。

 

国际足球理事会将继续与全球足球界紧密沟通,使规则的变更更有利于足球运动在世界每个角落和各个层面的发展,并且比赛的公正性、竞赛规则及比赛官员都能得到重视、保护与尊重。

 

 

未来规划

 

国际足球理事会及其顾问组将继续广泛的咨询工作,继续关注就“脑震荡替换”对队员权益及有关情况反馈。使比赛更公平,吸引人们参与及观看。

 

国际足球理事会热诚期望与全球人士交流探讨,十分乐意听取关于竞赛规则的建议或问题。事实上,当前版本规则的许多变更正是来自世界不同地区人士的建议。

 

在未来,我们希望进行更便捷和广泛的交流。请访问我们的官方网址:www.theifab.com,以获取更多细节信息。

 

欢迎将您的建议、想法或问题发送至邮箱:lawenquiries@theifab.com。

竞赛规则注解

 

官方语言

国际足球理事会使用英文、法文、德文和西班牙文发布《足球竞赛规则》,如果不同语言文字出现任何歧义,则以英文版文字为准。

 

其他语言

翻译此规则的国家足球协会,可以通过联络下列邮箱获得2022 / 2023版竞赛规则的设计模板:info@theifab.com。

 

欢迎以此模板制作本国语言版本竞赛规则的国家足球协会,将规则副本(在封面上标明由国家足球协会翻译审定)发给国际足球理事会,用以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

 

计量单位

如果在公制单位和英制单位之间存在任何计量误差,一律以公制单位为准。

 

规则的执行

所有洲际联合会、国家、城市和乡村,都必须执行同样的竞赛规则。除国际足球理事会审定的可调整内容(见“规则调整”部分)外,不得修改或变更竞赛规则,除非获得国际足球理事会的许可。

 

在培训比赛官员或其他足球参与者时,应强调:

  • 裁判员应该依照足球运动“精神”来执行竞赛规则,以创造公平和安全的比赛。
  • 所有人必须尊重比赛官员及其判罚决定,牢记并且尊重裁判员也是人、也会犯错这一事实。

 

队员对于足球比赛的形象担负主要责任,球队队长在尊重规则和尊重裁判员判罚方面应扮演重要的角色。

 

提示

规则的主要变更部分在文中以黄色下划线的方式标出。文字描述性的调整用黑色下划线的方式标出。

 

一般性调整

竞赛规则的普适性意味着世界各地各个层面的足球比赛所执行的规则,本质上是相同的。除了营造更为“公平”和安全的比赛环境外,竞赛规则还应促进比赛参与程度和乐趣的提升。

 

从历史上看,国际足球理事会已经允许国家足球协会针对特定类别的比赛具有调整一些“组织性”规则条款的灵活性。无论如何,国际足球理事会坚信,如果能对本国的足球运动有利,国家协会现在应该对于比赛组织方面的规则拥有更多调整的选择。

 

从世界杯赛的冠亚军决赛赛场,到最小的村镇,全世界每一块足球场上进行的比赛,其比赛进行的方式和裁判执法的方式都应该相同。然而,各国可以根据其国内情况的需要,来决定诸如比赛时长、球队人数、对不当行为的处罚等有关条款。

 

所有国家协会(包括洲际联合会以及国际足联)可以在其负责的事中,对下列涉及比赛组织方面的竞赛规则进行全部或部分调整:

 

所有级别的比赛

  • 青少年比赛的最大替换人数由国家协会、洲际联合会和国际足联决定,除此之外的其他比赛可允许最大替换人数为5人*。

*   有关加时赛的替换方法、适用条款、细则及限制,参阅第三章。

 

对于青少年、年长人士、残障人士及草根足球

  • 比赛场地的大小。
  • 比赛用球的大小、重量及制作材料。
  • 两门柱间的宽度及地面到球门横梁的高度。
  • 比赛两个半场(等时)的时长(以及加时赛两个等时半场的时长)。
  • 使用返场替换。
  • 对部分/全部应警告(黄牌)的情况使用暂时罚离(受罚席)

 

此外,为使各国家协会进一步获得规则调整的灵活性,以利其国内足球发展,下列有关足球比赛“分类”的变更获得准许:

  • 国家协会、洲际联合会以及国际足联可以灵活决定青少年和年长人士的年龄限制。
  • 各国家协会自行决定哪些处于最低级别的赛事属于“草根”足球。

 

规则调整的许可

国家协会可以在其各项赛事中使用不同的规则调整,而不必在所有赛事中执行完全相同的规则。但无论如何,未经国际足球理事会批准,不得对规则进行除上述以外的其他调整。

 

国际足球理事会邀请各国家协会提供关于其赛事规则调整的信息,包括在哪些级别的赛事中进行了哪些调整,特别是进行这些调整的理由。通过这些信息,国际足球理事会可提炼出与其他国家协会分享的内容,以协助其足球发展。

 

国际足球理事会乐于听取能够扩大足球运动的参与程度、提升吸引力,以及促进足球运动在世界范围发展的其他潜在规则调整建议。

 

 

暂时罚离指南(受罚席)

2017年3月3日,在伦敦举行的国际足球理事会第131次年度大会上,批准了国家协会、洲际联合会以及国际足联可以在适当的青少年、年长人士、残障人士及草根足球比赛中,使用对全部或部分警告(黄牌)的情况实施暂时罚离(受罚席)规则。

 

关于暂时罚离的参考如下:

 

第五章 裁判员(权力和职责)

 

纪律处罚

从开赛前进入比赛场地直至比赛结束,包括中场休息、加时赛和罚球点球决胜期间,裁判员都有权出示红黄牌,以及在竞赛规程允许下,将队员暂时罚离。

 

暂时罚离是指队员在被警告(黄牌)时,受到的即时性“停止参加”接下来一段时间比赛的处罚形式。其理念是通过“即时的处罚”来对犯规队员乃至其球队产生有效的和立即的正面影响。

 

国家协会、洲际联合会及国际足联应以下列指南为准,(通过发布竞赛规程)实施暂时罚进规则:

 

仅用于场上队员

  • 暂时罚离可适用于所有场上队员(包括守门员),但不适用于受到警告(黄牌)的替补队员或已替换下场的队员。

 

裁判员的示意信号

  • 裁判员通过出示黄牌,随后清晰地用双臂指向暂时罚离区(通常是该队员一方的技术区域)的方式示意执行暂时罚离。

 

暂时罚离时段

  • 所有暂时罚离的情形,罚离的时长相等。
  • 暂时罚离的时长应为比赛总时长的10%-15%(例如总时长90分钟的比赛,暂时罚离时长可以是10分钟;80分钟的比赛,暂时罚离时长可以是8分钟)。
  • 暂时罚离的计时,自罚离的队员离开比赛场地后、比赛恢复时开始。
  • 裁判员需将暂时罚离时段中所有应计入本半场比赛“补时”的时间“损失”(例如换人、受伤等),补计入暂时罚进时长中。
  • 竞赛方必须规定由谁帮助裁判员为暂时罚离进行计时,可以委派代表,或由第四官员、中立的助理裁判员负责;不得已时,可使用球队官员。
  • 暂时罚离时段结束时,受罚队员需得到裁判员允许后从边线重新进入比赛场地,返场过程可以处于比赛进行中。
  • 由裁判员决定受罚队员何时可以返场。
  • 暂时罚离的队员,在罚离时段结束后才可被替换下场(如果该队已用完替换次数,则不能替换)。
  • 如果暂时罚离在上半场比赛结束时(或下半场比赛结束,将进行加时赛比赛时)仍未执行完,则剩余的罚离时间从下半场比赛(或加时赛)开始时继续执行。
  • 如果暂时罚离时段在比赛结束时仍未执行完,则该受罚队员可以参加罚球点球决赛。

 

暂时罚离区

  • 暂时罚离的队员,除进行“热身活动”(热身活动的要求与其他替补队员相同)外,应始终留在技术区域(如果有)内,或者与其球队教练员/技术官员处于一处。

 

暂时罚离过程中的违规

  • 处于暂时罚离阶段的受罚队员,犯有需警告(黄牌)或罚令出场(红牌)的犯规,将不得再次参与本场比赛,也不能被替换。

 

进一步的纪律措施

  • 竞赛方/国家协会应决定是否需要向有关机构报告暂时罚离的情况,以及是否需要进一步的纪律措施,比如累计的暂时罚离是否需要参照警告(黄牌)的情况进行停赛处罚等。

 

暂时罚离体系

每个竞赛可以从下列暂时罚离体系中择一使用:

  • 体系A – 针对所有警告(黄牌)。
  • 体系B – 针对部分警告(黄牌)。

 

体系A – 针对所有警告(黄牌)执行暂时罚离

  • 所有受到警告(黄牌)的队员将被暂时罚离。
  • 在同一场比赛中受到第二次警告(黄牌)的队员:

– 执行第二次暂时罚离,并且不得再次参与本场比赛。

– 如果其球队的替换次数尚未用完,可以在第二次暂时罚离时段结束时,被替补队员替换(这是因为受罚队员所在的球队已经在两个暂时罚离阶段受到了少一人的“惩罚”)。

 

体系B – 针对部分而非全部的警告(黄牌)执行暂时罚离

  • 需事先将被执行暂时罚离的警告(黄牌)情况列出。
  • 此外的情况仍然执行警告(黄牌)。
  • 已经受到过暂时罚离处罚的队员,在同一场比赛中再次受到警告(黄牌),将继续比赛。
  • 已经受到过警告(黄牌)的队员,在同一场比赛中再受到暂时罚离处罚,在罚离时段结束后,将继续比赛。
  • 在同一场比赛中受到两次暂时罚离处罚的队员,不得再次参与本场比赛,但如果其球队的替换次数尚未用完,则在第二次暂时罚离时段结束时,该队员可以被替补队员替换。但如果该受罚队员已经受到过非暂时罚离的警告(黄牌),则不得被替代/替换。
  • 在同一场比赛中受到两次警告(黄牌)的队员将被罚令出场,不得再次参与本场比赛,也不得被替代/替换。

 

* 竞赛方可能会发现,仅针对涉及“不当行为”的警告(黄牌)执行暂时罚离,是非常有价值的处理方式。例如如下行为:

  • 佯装。
  • 故意延误对方球队恢复比赛。
  • 用语言或动作表示不满。
  • 以推、拉拽、拉扯对方队员或手球等方式,阻止或干扰了对方一次有希望的进攻。
  • 踢罚球点球时,罚球队员使用不合法的假动作。

 

 

返场替换指南

经2017年3月3日在伦敦召开的国际足球理事会第131次年度大会批准,足球竞赛规则允许国家协会、洲际联合会、国际足联或任何有关机构,可以在其主办的青少年、年长人士、残障人士,以及草根足球比赛中,使用返场替换规则。

 

第三章 队员(替换人数)

返场替换

  • 返场替换仅允许在青少年、年长人士、残障人士,以及草根足球比赛中使用,前提是得到国家足球协会、洲际联合会或国际足联许可。

 

“返场替换”指的是一名已经参与了比赛的场上队员在被替换下场后(即已被替换下场的队员),在同一场比赛中再次替换其他队员上场比赛。

 

除被替换下场而后返场这一点外,竞赛规则第三章的其他规定均适用于返场替换,尤其是替换的程序,必须遵守规则第三章的规定。

 

1.场地表面
比赛场地必须为全天然草皮。若竞赛规程允许,可使用全人造草皮。此外,如果竞赛规程允许,可使用人造和天然结合材料制成的整体草皮(混合系统)。

 

人造草皮场地的表面必须为绿色。

 

除国际足球理事会特许外,在国际足联所属的国家协会代表队之间、国际俱乐部之间比赛中使用的人造草皮场地,必须达到《国际足联品质计划——足球场地》的要求。

 

2.场地标识
比赛场地形状必须为长方形,且由不具危险性的连续标线标示。不具危险性的人造草皮材料可作为天然草皮场地的标记使用。这些标线作为边界线是其所标示区域的一部分。

 

只有在第一章中提及的标线可以标画在比赛场地内。在使用人造草皮场地时,允许场地上存在非足球运动的其他标线,但其颜色必须有别于足球比赛场地的标线,且区分明显。

 

两条较长的边界线为边线,两条较短的边界线为球门线。

 

比赛场地由一条连接两侧边线中点的中线划分为两个半场。

 

中线的中心位置为中点。以中点为圆心画一个半径为9.15米(10码)的圆圈。

 

 

● 尺寸测量均以标线外侧为准,因为标线属于其所标示区域的一部分。

● 罚球点距球门的距离,是从罚球点中心到球门线外沿测量。

 

可在比赛场地外,距角球弧9.15米(10码)处,分别做垂直于球门线和边线的标记。

 

所有标线宽度必须一致,且不得超过12厘米(5英寸)。球门线、球门柱和横梁的宽度必须一致。

 

在比赛场地内制造未经许可标记的队员,必须以非体育行为予以警告。如果裁判员在比赛进行中发现此类情况,则在随后比赛停止时警告相关队员。

 

3.场地尺寸
边线必须长于球门线。

● 长度(边线):最短 90米(100码);最长 120米(130码)

● 长度(球门线):最短 45米(50码);最长 90米(100码)

 

竞赛方可以在上述尺寸范围内规定球门线和边线的长度。

 

4.国际比赛场地尺寸

● 长度(边线):最短 100米(110码);最长 110米(120码)

● 长度(球门线):最短 64米(70码);最长 75米(80码)

 

竞赛方可以在上述尺寸范围内规定球门线和边线的长度。

 

5.球门区
从距两根球门柱内侧5.5米(6码)处,画两条垂直于球门线的标线。这两条标线向比赛场地内延伸5.5米(6码),与一条平行于球门线的标线相连接。由这些标线和球门线围成的区域是球门区。

 

6.罚球区
从距两根球门柱内侧16.5米(18码)处,画两条垂直于球门线的标线。这两条标线向比赛场地内延伸16.5米(18码),与一条平行于球门线的标线相连接。由这些标线和球门线围成的区域是罚球区。

 

在每个罚球区内,距两根球门柱之间的中点11米(12码)处,设置一个罚球点。

 

在每个罚球区外,以罚球点为圆心,画一段半径为9.15米(10码)的圆弧。

 

7.角球区
在比赛场地内,以各角旗杆为圆心,画一半径为1米的四分之一圆,这部分区域为角球区。

 

 

8.旗杆

必须在比赛场地各角竖立高度不低于1.5米(5英尺)的平顶旗杆。

 

可在中线两端、边线外不少于1米(1码)处竖立旗杆。

 

9.技术区域

技术区域是指设在场地内,与比赛相关,供球队官员、替补队员和已替换下场的队员使用的就坐区域,描述如下:
● 技术区域仅可从座席区域两侧向外扩展1米(1码),向前扩展到距边线至少1米(1码)。
● 应用标线标示出该区域。
● 允许占用技术区域的人员数量由竞赛规程决定。
● 占用技术区域的人员:
﹣需依据竞赛规程,在比赛开始前审核确认。
﹣举止必须得当。
﹣必须留在限定区域内。除特殊情况外,如理疗师 / 医生经裁判员许可后进入比赛场地内查看受伤队员伤情。
● 同一时刻仅允许1人在技术区域内进行战术指导。

 

10.球门
必须在两条球门线的中央,各放置一个球门。球门由两根距角旗杆等距离的直立球门柱和一根连接球门柱顶部的水平横梁组成。球门柱和横梁必须由经批准的材料制成,且不具危险性。两个球门的球门柱、横梁必须均为相同形状,即正方形、矩形、圆形、椭圆形或上述形状结合而成的一种形状。

 

建议国际足联或洲际联合会举办的正式赛事中的所有球门均符合《国际足联品质计划——足球球门》的要求。

 

两根球门柱内侧之间的距离为7.32米(8码),从横梁下沿至地面的距离为2.44米(8英尺)。

 

球门柱与球门线的位置关系必须符合图例所示(见下页)。

 

球门柱和横梁颜色必须为白色,且宽度和厚度必须一致,不得超过12厘米(5英寸)。

 

如果横梁移位或折损,则停止比赛直至横梁修复或归位。比赛以坠球方式恢复。如果无法修复,则必须中止比赛。不得用绳、任何弹性或危险性材料代替横梁使用。比赛以坠球方式恢复。

 

球门网可系在球门和球门后的地面上,并且必须适当撑开,不得影响守门员的活动。

 

安全性
球门(包括可移动式球门)必须牢固地固定在地面上。

 

11.球门线技术(GLT)
球门线技术系统可以用于帮助裁判员判定进球与否。

如果使用球门线技术,必须在竞赛规程中注明。

 

 

球门线技术原则
球门线技术仅用于在球门线上判定进球与否。

 

有关进球与否的提示信号,必须在1秒钟内由球门线技术系统即时自动确认,该信息仅可传送给比赛官员(通过裁判员手表的震动和可视信号);同时也可以发送至视频操作室。

 

球门线技术规定及要求
如果在比赛中使用球门线技术,竞赛组织方必须确保该系统(包括有可能对球门框架进行的任何改造、比赛用球的任何科技成分等)符合《国际足联品质计划——球门线技术》的相关要求。

 

若要使用球门线技术,裁判员必须在比赛前依照测试手册对其功能性进行测试。如果该技术未能达到测试手册要求的功能,则裁判员不得使用该球门线技术系统,且必须向相关机构报告。

 

12.商业广告
从球队进入比赛场地起至上半场结束离开,下半场重新进入比赛场地至比赛结束,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无论是实体的还是虚拟的,都不允许出现在比赛场地内、球门网围合区域内的地面上、技术区域、裁判员回看分析区域,以及场地边界线外1米以内的地面上。同样,广告也不得出现在球门、球门网、旗杆或旗杆的旗帜上,也不可将外部设备(如照相机、麦克风等)附着在这些场地器材上。

 

此外,直立的广告必须:
● 距离边线至少1米(1码)。
● 距离球门线的距离至少等同于球门网的纵深。
● 距球门网至少1米(1码)。

 

13.标志和图案
在比赛进行期间,国际足联、洲际足球联合会、国家足球协会、竞赛方、俱乐部,以及其他机构的代表性标志或图案的复制品,无论是实体还是虚拟形式,都禁止出现在比赛场地内、球门网及其围合区域、球门和旗杆上,但可出现在旗杆的旗帜上。

 

14.视频助理裁判(VARs)
在使用视频助理裁判的比赛中,必须具备一个视频操作室以及至少一个裁判员回看分析区域。

 

视频操作室(VOR)
视频助理裁判员、助理视频助理裁判员以及回放操作员在视频操作室内工作;视频操作室可设在体育场内/附近或更远的地点。只有经授权的人员可在比赛过程中进入视频操作室或与视频助理裁判员、助理视频助理裁判员或回放操作员联络。

 

进入视频操作室的场上队员、替补队员、已替换下场的队员或球队官员,将被罚令出场。

 

裁判员回看分析区域(RRA)
在使用视频助理裁判员的比赛中,必须具备至少一个裁判员回看分析区域,以便裁判员执行“在场回看分析”。裁判员回看分析区域必须:
● 处于比赛场地外,并且可见。
● 清晰标注。

 

进入裁判员回看分析区域的场上队员、替补队员、已替换下场的队员或球队官员,将被警告。

1.质量与测量
所有比赛用球必须:
● 是球形。
● 由合适的材料制成。
● 周长为68厘米(27英寸)至70厘米(28英寸)。
● 重量在比赛开始时为410克(14盎司)至450克(16盎司)。
● 气压处于0.6~1.1个海平面(标准)大气压力(600~1100克 / 平方厘米、8.5~15.6磅 / 平方英寸)。


由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主办的正式赛事中,使用的所有比赛用球必须达到符合《国际足联品质计划——足球》的要求,并印有相关标志 。

 

印有这些标志即表明该球已通过官方测试,符合与标志相对应的具体技术规定。这些标志是本章对比赛用球最低要求的补充,其使用也必须得到国际足球理事会批准。

 

国家足球协会的赛事可以要求使用印有这些标志之一的比赛用球。

 

在由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或国家足球协会主办的正式比赛中,除赛事标志和图案、赛事组织方和授权制造商商标外,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均不允许出现在比赛用球上。竞赛规程可限定这些标识的大小和数量。

 

2.坏球的更换
如果比赛用球出现破损:
● 停止比赛。
● 以坠球恢复比赛。

 

如果比赛用球在开球、球门球、角球、任意球、罚球点球或掷界外球时出现破损,则以重新执行的方式恢复比赛。

 

如果比赛用球在罚球点球或罚球点球决胜期间,在被踢出并向前移动后,触及队员、横梁或球门柱之前出现破损,则重踢该罚球点球。

 

在比赛中未经裁判员许可,不得更换比赛用球。

 

3.其他比赛用球
符合第二章规定的其他比赛用球可放置在比赛场地周围,在裁判员管理下使用。

1.场上队员人数
一场比赛由两队参加,每队最多可有11名上场队员,其中1名必须为守门员。如果任何一队场上队员人数少于7人,则比赛不得开始或继续。

 

如果某队因1名或多名场上队员故意离开比赛场地,而造成队员人数少于7人,则裁判员不必停止比赛,可掌握有利继续比赛,但随后比赛停止时,如果某队场上队员人数仍不足7人,则比赛不得恢复。

 

如果竞赛规程规定,在比赛开始前必须提交所有上场队员和替补队员名单,而一队以不足11名上场队员的情况开始比赛,则只有在提交名单内的上场队员和替补队员可在到达赛场后参加比赛。

 

2.替换人数
正式赛事

 

国际足联、各洲际联合会或各国足球协会可决定在其正式赛事中可使用的替补队员人数,但最多不能超过5人次替换。涉及顶级联赛球队一队及国家队A队的男子、女子赛事最多可进行3人次替换。

 


竞赛规程必须明确:
● 可提名的替补队员人数,从3名到最多不超过12名。


● 如果比赛进行至加时赛,是否可以多使用一名替补队员(不论该球队是否已用完规定的换人名额)。

 

其他比赛
在国家A队之间的比赛中,每队最多可提名12名、并最多可使用6名替补队员。

 

其他所有比赛,遵从如下规定即可增加替换人数:
● 双方球队就替换人数上限达成一致。


● 比赛开始前告知裁判员。


如果赛前未告知裁判员、双方球队未达成一致,则每队最多可使用6名替补队员。

 

返场替换(已替换下场的队员重新上场比赛)
返场替换仅允许在青少年、年长人士、残障人士,以及草根足球比赛中使用,前提是得到国家足球协会、洲际联合会或国际足联许可。


3.替换程序
替补队员名单必须在赛前向裁判员提交。任何未在此阶段提交名单的替补队员不得参加该场比赛。


替补队员替换场上队员时,必须遵从如下规定:
● 替换前必须通知裁判员。


● 被替换的队员:
﹣经裁判员许可离开比赛场地,除非其已在比赛场地外,否则必须从距离最近的边界线处离场,除非裁判员示意其可以立即从中线或其他地点离场(例如考虑到安全和受伤因素)。

 

﹣必须立即前往技术区域或更衣室,且除非允许返场替换,否则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

 

● 如果被替换的队员拒绝离开比赛场地,则比赛继续。

 

替补队员遵从如下规定方可进入比赛场地:
● 在比赛停止时。


● 从中线处。


● 被替换的队员已离开比赛场地。


● 在得到裁判员信号后。

 

当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替换程序即视为完成。从此时起,被替换的队员成为已替换下场的队员,替补队员成为场上队员并可执行任一恢复比赛的程序。

 

所有已替换下场的队员和替补队员,无论其是否上场参赛,裁判员均可对其行使职权。

 

4.更换守门员
任何场上队员都可与守门员互换位置:
● 互换位置前告知裁判员。

 

● 在比赛停止时互换位置。

 

5.违规与处罚
如果一名被提名的替补队员在未告知裁判员的情况下,取代被提名的上场队员开始比赛:
● 裁判员允许该名替补队员继续比赛。


● 不必对该名替补队员执行纪律措施。


● 原先被提名的上场队员视为被提名的替补队员。


● 替换人数不做削减。


● 裁判员向相关机构报告此事件。


如果在中场休息或加时赛开始前要进行队员替换,替换程序必须在比赛恢复前完成。如未告知裁判员,则提名的替补队员可以继续参加比赛,不执行纪律措施,此事件应报告给相关机构。

 

如果一名场上队员未经裁判员允许与守门员互换位置,裁判员:
● 允许比赛继续。


● 在随后比赛停止时警告这两名队员。如果在中场休息(包括加时赛的中场休息),或比赛结束后、加时赛和 / 或罚球点球决胜开始前互换位置,则无需警告。

 

对于其他任何违反本章条文的情况:
● 警告相关队员。


● 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以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

 

6.场上队员和替补队员被罚令出场
上场队员被罚令出场:
● 在球队名单提交前被罚令出场,不得以任何身份列入球队名单内。

● 在提交球队名单后,比赛开始前被罚令出场,可由被提名的替补队员取代,替补队员名单不得增补,球队的替换人数不做削减。

● 在比赛开始后被罚令出场,不得被替换。


被提名的替补队员在比赛开始前或比赛开始后被罚令出场,替补队员名单均不得增补。


7.比赛场地内多出的人员
列入球队名单的教练员和其他官员(上场队员和替补队员除外)视为球队官员。除球队名单内的上场队员、替补队员以及球队官员外,其他任何人员视为场外因素。

 

如果球队官员、替补队员、已替换下场或被罚令出场的队员,以及场
外因素进入比赛场地内,裁判员必须:

● 当存在干扰比赛的情况才可停止比赛。


● 在比赛停止时,责令无关人员离开比赛场地。


● 采取相应的纪律措施。


如果比赛停止是由如下干扰造成:

● 球队官员、替补队员、已替换下场或被罚令出场的队员,则以直接任意球或罚球点球恢复比赛。


● 场外因素,则以坠球恢复比赛。


如果球将要进门时,干扰因素没有阻止防守队员处理球,随后球进门,则进球有效(即便干扰因素与球发生接触),除非干扰因素来自攻方球队。


8.比赛场地外的队员
如果一名场上队员需经裁判员许可方可返场,但未经许可即进入比赛场地内,裁判员必须:
● 停止比赛(如果该队员未干扰比赛或比赛官员,或出现可掌握有利的情况时,不必立即停止比赛)。

 

● 以未经允许进入比赛场地为由警告该名队员。

 

如果裁判员停止比赛,比赛必须:
● 在该队员干扰比赛的地点以直接任意球恢复。


● 如果该队员没有干扰比赛,则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以间接任意球恢复。

 

场上队员在正常比赛移动中越过边界线,不应视为违反规则。

 

9.比赛场地内多出人员时出现进球
如果裁判员在进球后,比赛恢复前意识到进球时比赛场地内有多出的人员:

● 如果多出的人员是如下人员,裁判员必须判定进球无效:


﹣进球队一方的场上队员、替补队员、已替换下场或被罚令出场的队员及球队官员;在多出人员所处的位置以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


﹣干扰了比赛的场外因素,则以坠球恢复比赛,除非进球符合本章第7条“比赛场地内多出的人员”的说明。


● 如果多出的人员是如下人员,裁判员必须判定进球有效:
﹣被进球队一方的场上队员、替补队员、已替换下场或被罚令出场的队员及球队官员。


﹣没有干扰比赛的场外因素。


无论何种情况,裁判员必须责令多出的人员离开比赛场地。

 

如果裁判员在出现进球,且已经恢复比赛后意识到发生进球时比赛场地内有多出的人员,则不得取消进球。如果多出的人员仍在比赛场地内,

 

裁判员必须:
● 停止比赛。


● 责令多出的人员离开比赛场地。


● 以坠球或相应的任意球方式恢复比赛。


裁判员必须向相关机构报告此事件。


10.球队队长
球队队长并不享有特殊身份或权力,但对球队的行为需承担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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